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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14日发布的消息,近期,该局集中组织力量对宝山区所属11家汽车4S店销售的33个批次各类轿车、货车、卡车等汽车灯具进行了市场检查和质量抽检。经检测,有2个批次不合格,占抽检样品的6.1%。
其中,抽检汽车前照灯21个批次,有2个批次不合格;抽检汽车前雾灯12个批次,全部合格。汽车灯具不合格项目主要是配光性能。抽检发现,不合格商品的配光性能实测值均超过标准要求上限。该指标超标,会给对面来车的驾驶员造成强光刺激,导致炫目,从而影响驾驶员夜间行车视野和行车安全,严重的可能导致车祸。
根据抽检结果,工商部门已责令相关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对库存产品、在售产品进行全面清理,督促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经营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依法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立案调查。
同时,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汽车灯具产品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应查看本体上是否有明显的3C认证标志,是否标明厂名、厂址、产品型号、标称功率、标称电压、灯泡类型、执行标准等。
二、选购汽车灯泡时,要注意与原汽车灯泡的型号一致,不要任意购买大功率灯泡,否则容易烧坏灯具。
三、选购汽车灯具产品时,不要只注重产品价格,应尽可能选购知名厂家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