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社论:预防和应对极端天气事在人为
一场雾霾影响全国大部分地区。昨日,中央气象台继续发布大雾黄色预警,环保部门的数据显示,从东北到西北,从华北到中部乃至黄淮、江南地区,都出现了大范围的重度和严重污染。
同日,北京市气象台发布北京气象史上首个霾橙色预警,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显示,昨日上午9时北京除定陵、八达岭、密云水库外,其余区域空气质量指数AQ I全部达到极值500,为六级严重污染中的“最高级”。至此,北京已连续3天空气质量六级污染。
这样一场波及全国的极端天气已构成名符其实的灾害,与此事实相背离的是,迄今为止,它所受到的关注与其灾害性无疑不相匹配。延续早先对北京PM 2.5话题的讨论,尽管其严重性一再被强调,舆论的批评,对空气质量的诉求彰显某种刻不容缓的态势,然而,无论从民众日常生活的调整,还是政府的响应,在此期间都存在重视不足的问题。现实生活中,民众生活井然有序,尽管有的地方环保部门持续提供最新污染数据,并发布各种健康提醒,然而,是否真正遵从这种提醒并采取相应措施,有待每一位遭受此次灾害的民众作答。
我们习惯以城市为单位来衡量天气的变化,当天气伴随着灾害时,它的后果势必以个体为作用对象,这就意味着,在某种程度上,遭遇极端天气的民众都成了灾民。不同的是,每个人不同的身体和生活状况,将决定其“适者生存”的能力。世界各地曾出现不同程度的空气污染事件,其中1952年的伦敦烟雾事件曾造成上万人死亡,此次波及全国的雾霾天气对我们无疑是一种警醒。
极端天气直接影响人体健康,对于城市的管理者而言,无疑也是一场大考。北京持续多天的空气重污染给这座城市平添考验,去年年底北京出台《北京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被视为很大的进步。方案对各政府部门有着明确的职能分工,比如市教委负责在重污染日时组织中小学及幼儿园减少或停止体育课、课间操及户外活动等,市经信委协调落实工业企业污染减排措施。如此细致分工意在发挥不同政府部门的职能优势,为天气恢复提供条件,这些规定的背后显然彰显这样一个事实,即极端天气应对不只是一两个政府部门的责任。
与之相对的,去年多地颁布法规,禁止擅自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行为,其用意显而易见,即要排除不实信息带来社会恐慌,将信息发布的权力纳入政府一元,并重视政府的协调指挥。如果要让民众信任来自政府的信息,并习惯在灾害性天气应对过程求助于政府,这势必要以政府部门的应对能力和意愿作为支撑。此次雾霾天气对官方的应对体系是一次考验,据媒体报道,在此期间,北京市环保局担当重任,表现出较高的动员能力,其持续提供的天气数据,回应了民间对环境数据的渴求。然而亦有批评指出,多数政府部门在此期间表现迟缓甚至冷漠,尽管迄今为止未造成直接后果,但就整个应对体系而言,无疑是一种缺憾。
除却对极端天气应对体系的反思,还有必要分析此次雾霾的成因。气象专家称,城市污染物会加重雾霾程度,使污染越来越严重。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波及全国的雾霾天气,不同地区相互影响,大有“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之势,鉴于此,今后的环境保护或应从中得到启示,需要明确一个基本的理念,即环境保护应该成为不同地区不同城市共同的事业,因为它既是自我保护,也是彼此保护。
早先北京市环保局提供的数据表明,煤炭污染是北京PM 2.5的第二大污染源。石化能源造就的第二次工业革命,揭示了一个无奈的事实,借用《技术与文明》一书作者芒福德的话说便是,“一个地区一旦晴空万里,很可能就意味该地区工业不景气。”今天的中国,发展工业仍是头等重任,在环境保护日趋窘迫的今天,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已是国情所向,理应成为各方共识。